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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诚信审核程序

发布时间:2021-10-18 浏览次数:

1. 审核申请

负责项目申报的校内行政职能部门,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,提前5个工作日将以下材料提交给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学术诚信审核:(1)学术诚信审核委托函;(2)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、文件;(3)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支撑文档。

2. 诚信审核

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学术诚信审核委托后,对委托材料进行学术诚信审核:(1)对项目申请人的学术诚信记录进行核查;(2)对委托材料中的学术论文情况进行审核。

3. 结果反馈

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将学术诚信审核结果反馈给委托部门。如学术诚信存在违规问题,将按相关规定做进一步调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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