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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风建设
发布时间:2021-11-23 浏览次数:
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学科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、科学研究的校领导担任,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(发展规划办公室)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/人事处、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、本科生院、研究生院、科研院、学术委员会、宣城校区管委会。
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术委员会,办公室主任由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兼任。
若机构或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变动,成员单位及成员名单自行调整。